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28日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德林代理院长所作的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